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改造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,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
申报所需基本材料:
1.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:包括基本情况、经营情况、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等。
2.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、上一年度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》(101 表),如无法提供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》的,需提供纳税申报表及上一年度经营收入的财务报表。需提供2017 年末及2018年近三个月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(单位职工缴费信息)。
3.项目建设立项备案;项目建设完成30%以上(建设期不超过2年) ;近一年完工的项目提供竣工 报告。
4.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5.申报单位申报资金当年及上一年各税完税情况明细表、上年末及2018年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复印件。
6.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营收入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。
7.项目承诺书。
8. 申报单位住所证明、房产证复印件、租赁合同等。
9.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10. 《昌平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》
11.已投入资金支付凭证。
12.技改项目设备(软硬件)清单。
13.技改项目己签订的合同复印件、设计、施工、招投标相关手续文件。
14.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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